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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非法行医案件名单公示?

用户:197****3119 淄川区 2024-11-22 00:57 医疗纠纷 浏览量:4600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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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用户希望了解启东市内因非法行医被查处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情况,作为资深律师,我将从非法行医的定义、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以及刑事处罚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即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四,非法行医者可能需要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后,非法行医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综上所述,非法行医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总结而言,非法行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还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因此,我国对于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非常大,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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