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非法行医罪,主要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医疗秩序和患者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
非法行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此罪需满足:行为人无医生执业资格、实施了医疗行为、且情节严重或造成了严重后果。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多次非法行医、因非法行医受过行政处罚后又行医、使用伪劣药品或医疗器材致人伤害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严重”进行了细化,例如造成就诊人轻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
除了刑事责任外,非法行医者还可能面临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已取得的相关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医疗卫生秩序,降低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还可能导致误诊、漏诊,使用不合规药物和治疗手段,严重时可危及患者生命,破坏公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
为有效遏制非法行医,我国加强了医疗行业监管,推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大了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通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普及医疗知识,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寻求非法行医的情况。《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对合法医疗执业环境的保障。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刑法中对无资质从事医疗活动行为的严厉惩治,旨在维护医疗秩序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通过对该罪的法律界定、情节认定、法律责任、社会危害性分析以及预防治理措施的阐述,可以看出国家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社会各界应共同参与,提高公众意识,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配,从根本上减少非法行医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