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关于卫生监督部门如何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管及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定义、法律责任、处罚措施、举报途径和执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定义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非法行医主要指未取得合法资质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行为。
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罚措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举报非法行医行为。例如,《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中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
执行程序:卫生监督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依法立案调查,收集证据,确认事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如《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对此有详细规定。
总结:我国法律对非法行医行为采取严厉的打击态度,赋予了卫生监督部门明确的执法权,建立了从发现、查处到处罚的一整套严密程序,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对于非法行医者,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追究,还可能遭受重额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