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健康促进法与非法行医之间的关系及其法律后果。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这一问题,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促进法》第一条:“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师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健康促进法》虽然主要侧重于健康促进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但也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资质要求。根据《健康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奖励制度,体现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对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给予适当的薪酬待遇。”
对于非法行医行为,除了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非法行医案件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第七条进一步明确了非法行医的认定标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健康促进法与非法行医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前者为后者提供了法律背景和基础,而后者则是前者规制的重要内容。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和医疗卫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