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2016年非法行医的具体处罚规定,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详述这个问题:法律规定、非法行医的定义、处罚种类、具体执行和时效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9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包括无证行医、超出注册范围行医等。
再者,处罚种类主要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三类。行政上,如上述,可被取缔、罚款、吊销执照;民事上,需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刑事上,情节严重时会触犯刑法中的“非法行医罪”。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发现此类行为后,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然后做出相应处罚决定。
至于时效性,我国的行政处罚一般遵循“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的原则,即通常为两年内发现并追责,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综上所述,2016年的非法行医处罚主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三种责任,具体执行中需要符合法定程序,而追究时效一般为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二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