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咨询的问题是关于非法行医导致他人死亡的法律责任。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医疗机构管理责任以及个人执业资格责任等五个方面。
一、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非法行医者因非法行医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将被追究非法行医罪,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二、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非法行医者需要对患者家属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
三、行政处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法律责任】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行医者除需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接受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药品、医疗器械。
四、医疗机构管理责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非法行医发生在医疗机构内,则该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将面临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风险,同时医疗机构也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五、个人执业资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五条【医师资格考试】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岗位见习满一年;(二)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非法行医者将无法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且其非法行医记录将影响其未来申请医师执业资格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医疗机构管理责任和个人执业资格责任,其后果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