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此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还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法条明确了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及其量刑标准,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前提条件,“情节严重”是入罪门槛。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19年修订)第39条也明确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该法进一步细化了对于非法行医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及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7号)则对“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列举,如: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等。此外,该司法解释还规定了非法行医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认定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指南。因此,在处理非法行医案件时,既要考虑刑事处罚,也要关注行政处罚,二者相辅相成,共同维护医疗秩序和公众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非法行医罪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与严格的处罚措施,旨在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与医疗行业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