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情况是指,在没有获得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被羁押了三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希望了解的是如何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在法律框架内有哪些救济措施可以采取。
合法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而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因此,如果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批准逮捕的情况下被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即构成违法羁押。
救济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国家赔偿法》第17条指出,对于因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受害人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证据收集与保存:建议收集并保存所有有关羁押期间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拘留通知书、释放通知书、羁押场所的出入记录等,以便于后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咨询与代理: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由律师介入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有助于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申诉与控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对违法羁押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针对未批捕羁押三个月的情况,应首先确认羁押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随后可通过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寻求国家赔偿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这一过程中,获取专业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