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被羁押到外地看守所的情况,想知道这是否合法、会对个人权利产生哪些影响、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探视和通信的权利,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在异地看守所是合法的,通常用于跨区域案件处理或者嫌疑人数量过多本地设施不足的情况。但这必须经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备案。
其次,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权依法获得辩护,包括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
第三,关于探视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除侦查终结前外,家属一般可以定期探视,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通信权同样受到保障,只要不涉及案情,犯罪嫌疑人可以与外界进行通信。
第四,羁押过程中的生活条件、医疗保障等问题,应符合《看守所条例》和《监狱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基本人权。
最后,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诉,寻求救济。总的来说,虽然异地羁押可能存在一定的不便,但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以确保程序公正和基本人权的维护。
综上所述,异地羁押是合法的,但其具体执行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