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通常会进行哪些活动,以及他们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作为资深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羁押人员的基本权利、日常活动安排、劳动改造、教育与心理辅导、以及法律援助。
一、羁押人员的基本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因此,羁押人员有权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服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看守所应当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羁押人。”
二、日常活动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看守所应当根据被羁押人的不同情况,安排适当的文体娱乐活动。”因此,羁押人员可以参与体育锻炼、读书、写作等活动。同时,看守所也会组织被羁押人参加学习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劳动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监狱应当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劳动时间应当与当地企业职工的劳动时间相适应。罪犯参加生产劳动所得收入,应当用于改善罪犯的生活条件。”虽然该条款适用于监狱,但看守所也可能组织羁押人员进行适当的劳动,以培养他们的劳动观念和技能。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劳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四、教育与心理辅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看守所应当根据被羁押人的不同情况,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建立心理矫治工作制度,对被羁押人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因此,羁押人员可以获得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
五、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因此,如果羁押人员经济困难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聘请律师,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羁押人员在看守所内享有基本的权利保障,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看守所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教育、心理辅导和劳动改造机会,旨在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