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亲属被羁押在看守所,用户希望了解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1)羁押的法定条件与程序;2)亲属会见权利;3)获取法律援助途径;4)在押期间待遇规定;5)案件审查及审判流程。
一、羁押法定条件与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至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羁押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诉讼行为之虞等,并需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羁押决定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并通知家属。
二、亲属会见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指出,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家属也可以要求委托律师会见。具体会见安排按照看守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取法律援助途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检法机关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告知其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四、在押期间待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看守所应当保障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尊严,保证其饮食、休息和必要医疗,不得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体罚、虐待在押人员。
五、案件审查及审判流程: 案件自侦查阶段开始,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具体流程可参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至二百零二条关于审查起诉和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将提起公诉,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
总结:当亲属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应关注羁押的合法性、争取合法会见权、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了解在押人员应有的权益保障措施,同时,密切关注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的进展情况,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整个过程中,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并有效运用法律手段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