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关于延期羁押一个月进行深入调查的具体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延期羁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延期羁押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延期羁押的期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从原羁押期限届满之日起,最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和第118条,犯罪嫌疑人在延期羁押期间仍然享有以下权利:
延期羁押一个月进行深入调查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况,必须满足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条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延期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