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霏被羁押是《底线》这部电视剧中的剧情。用户想了解的是在现实法律中,一个人被羁押的具体流程和法律规定。作为一个资深高级律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羁押的概念:羁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限制其人身自由,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羁押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羁押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羁押期间的权利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羁押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羁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总之,羁押是一种强制措施,必须在法定条件下进行,并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