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羁押在看守所已超过7个月是否合法,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和应对措施。
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羁押期限不应超过37天。
延长羁押期限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案件特别重大、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因此,羁押期限可以依法延长,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合法的程序。
超期羁押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受害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法律救济的途径 被羁押人或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要求纠正超期羁押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审查,对于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通知有关机关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的角色与作用 被羁押人有权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以会见被羁押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综上所述,羁押在看守所超过7个月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是否依法延长了羁押期限。如果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被羁押人或其家属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并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