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是想了解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是否一定会被羁押。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和嫌疑人权利保障问题。
首先,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会被羁押。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严重性、证据确保证明的需要以及羁押必要性等因素。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犯罪严重程度与羁押必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意味着,只有当嫌疑人可能面临重刑且存在逃跑或破坏证据的风险时,才会被羁押。
证据确保证明:第八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且羁押必要时,如有可能毁灭、伪造、隐匿证据,逃避侦查,或者可能对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打击报复的,才能羁押。
羁押替代措施: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没有社会危险性,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必羁押。
羁押期限:根据第八十九条,拘留期限一般为三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逮捕后的拘留期限延长至十四日。
人权保障:我国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避免不必要的羁押,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
总结来说,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羁押并非一成不变的规定,而是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犯罪严重程度、证据确保证明、羁押必要性、可能的刑期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因此,犯罪嫌疑人不一定会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