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赵构被羁押天牢”似乎与历史故事或文学作品相关,而非直接涉及具体的法律案件或法律问题。因此,从法律角度直接解答这一问题存在一定的挑战,因为这更像是一个关于历史事件或文学作品情节的问题。不过,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转换为一种假设性的法律情境,即探讨在现代法律体系下,某位公众人物(例如:赵构)被非法羁押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非法羁押是指未经合法程序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非法羁押行为,受害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虽然上述分析基于假设的情境,但从中可以看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非法羁押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无论是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还是行政责任,都旨在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因此,无论是在历史背景下的赵构,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的个人,都有权利和途径寻求法律保护。
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假设情景进行的法律分析,实际案例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