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被羁押三年后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保证金和保证人。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被羁押三年后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符合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可以成功取保候审,但一旦违反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