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长期羁押而未得到判决的情况呢?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多个环节和法律规定。
- 侦查阶段的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在此基础上仍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此,在侦查阶段,如果出现案情复杂、证据不足等情况,可能会导致侦查期限延长。
- 审查起诉阶段的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必要时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出现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案件延期。
- 法院审理阶段的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因此,在法院审理阶段,如果出现需要等待鉴定结论、调取新的证据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案件延期。
- 案件中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审理期限,但是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因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案件中止审理。
- 案件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因此,在法院审理阶段,如果出现需要等待鉴定结论、调取新的证据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案件延期。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未能及时得到判决的原因可能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的延期,以及案件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应得到充分保障,包括及时获得律师辩护、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等。同时,司法机关也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推进案件进程,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出现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的延期,以及案件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等情况,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未能及时得到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应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推进案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