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患有乙肝大三阳是否会被看守所羁押,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乙肝大三阳是指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eAg(乙型肝炎e抗原)和HBcAb(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三项指标均为阳性,表明患者具有较高的传染性。虽然乙肝属于乙类传染病,但其传播途径主要为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一般情况下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播。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看守所应当对被羁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因此,如果乙肝大三阳患者被羁押,看守所应当对其进行隔离,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因此,如果乙肝大三阳患者病情严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在实际操作中,看守所会根据医疗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乙肝大三阳患者进行羁押。如果患者的病情不影响羁押,且看守所有条件进行隔离治疗,患者可能会被羁押;反之,如果患者的病情严重或看守所不具备隔离条件,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措施。
综上所述,乙肝大三阳患者是否会被看守所羁押取决于其病情严重程度和看守所的隔离条件。如果病情严重或看守所无法提供必要的隔离措施,患者可能会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