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等待审判期间最长的羁押期限,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拘留期限:对于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侦查阶段:如果侦查机关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可依法申请延期。但整个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最长期限理论上可达约八个月到一年左右,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司法程序的进度。在整个过程中,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