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想知道在看守所羁押三年的具体计算方式,以及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时间计算、刑事诉讼程序、羁押期限、超期羁押的法律责任以及最新的法律依据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法律时间计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应当自拘留之日起计算。如果被逮捕,羁押日期从逮捕之日起算。因此,看守所羁押三年,是从拘留或逮捕之日起累计的。
刑事诉讼程序:羁押期限受刑事诉讼法限制,如侦查阶段不得超过两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为一个月,一审判决前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案件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但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最长期限,分别为侦查阶段的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的一个月和审判阶段的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但总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高时限。
超期羁押责任:如果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看守所或司法机关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对超期羁押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纠正。
最新法律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是解答此问题的法律依据,如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羁押期限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
总结:看守所羁押三年的计算,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各阶段羁押期限的规定,同时需注意是否存在延长情况。若超期,可能涉及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具体细节需结合案情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