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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临时羁押三个月?

用户:181****6079 永新县 2024-11-18 18:32 刑事辩护 浏览量: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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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
黄海*律师/18587592398(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审前临时羁押期限是否可以达到三个月,以及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他希望了解关于审前羁押的相关法规,包括可能的影响因素、决定因素、合法性和相关司法解释。

  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三个月的羁押时间在特殊情况下是可能的。

  2. 影响因素:影响审前羁押期限的因素主要包括案件性质、犯罪严重程度、嫌疑人是否为重大嫌疑分子,以及侦查工作的复杂性等。

  3. 决定权:羁押期限的延长由人民检察院决定,而非公安机关自行决定。这意味着羁押的合法性需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核。

  4. 合法性: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期限,如果超过法定期限羁押,可能会构成超期羁押,违反《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审前临时羁押三个月在特定情况下是允许的,但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羁押的合法性。如有超期羁押,将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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