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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一年五个月才判决?

用户:162****7641 尼勒克县 2024-11-18 18:29 刑事辩护 浏览量:3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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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律师
黄海律师*律师/18587592398(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用户想知道,在刑事诉讼中,羁押期长达一年五个月后才判决是否正常,以及这背后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首先,从时间角度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但如果案件特别复杂,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最长可延长至四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可能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需要审查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或特殊原因。

其次,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未宣判,可能表明司法效率问题或者存在特殊情况需延期。

再者,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也是一个关键因素。长时间羁押可能导致被告人的人身权和诉讼权利受损,如《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受逮捕。这就要求执法机构严格遵循程序,确保公正。

此外,律师还可以从是否存在拖延审判、侦查机关是否有滥用权力、是否存在司法腐败等角度进行深入调查。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羁押一年五个月后才判决可能不正常,需要审查侦查羁押期限、法院审理期限以及是否存在侵犯嫌疑人权益的情况,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强化司法透明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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