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精神病患者在涉嫌犯罪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被羁押的精神病患者,《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已经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89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解除或者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涉嫌犯罪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需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若被认定为不负刑事责任,则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而被羁押的精神病患者是否应继续羁押,也需经过定期诊断评估,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强制医疗。
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在涉嫌犯罪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是否应继续羁押,均需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来判断和处理,以确保公正合理地维护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