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关于在看守所羁押两年是否合法的问题,实际上是在探讨刑事诉讼过程中羁押期限的合法性。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未经审判持续羁押两年的情况通常被视为不合法,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法院的批准。
羁押期限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提请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七个月(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一审程序的时间)。
特殊延长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至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案情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的重大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羁押期限,但总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即使如此,连续羁押两年也远超常规的法律允许范围。
审判期限与羁押期限的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若案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限,必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但这种延长仍需遵守法律规定的上限。
羁押期限的监督与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若认为羁押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羁押或变更强制措施。
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进一步强调了对羁押期限的严格控制,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在没有特殊情况且未得到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在看守所连续羁押两年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