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希望了解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第一天的具体流程,包括涉及的法律环节、程序规定、权利保障等方面内容,期待以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视角,从五个方面详尽解析,并援引最新的中国法律依据原文。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逮捕与通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第一天,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后,应立即执行并将相关情况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家属知情权。
人身检查与信息采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羁押第一天通常进行人身检查,记录体表特征、健康状况等,并提取指纹、DNA等生物样本。同时,询问并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住址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权利告知与律师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羁押首日,侦查人员应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申请回避权、聘请律师辩护权等基本权利。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在羁押当天即可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碍。
首次讯问与笔录制作: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侦查人员在羁押首日应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讯问过程中,应保障犯罪嫌疑人陈述和辩解的权利,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生活保障与医疗看护:《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看守所应及时安排新入所人员的生活,保障其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对于患病的犯罪嫌疑人,应及时给予治疗;严重疾病的,应送医院诊治(《看守所条例》第二十条)。羁押第一天,看守所应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必要时提供医疗照顾。
总结: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第一天,按照中国法律要求,将经历逮捕通知、人身检查与信息采集、权利告知与律师会见、首次讯问与笔录制作以及生活保障与医疗看护等环节。整个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与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