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如何书写一份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申请书,特别是关注于因超期羁押而引发的国家赔偿问题。他们需要知道如何合法并有效地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得因错误羁押或超期羁押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首先,从一个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超期羁押国家赔偿申请书的书写需关注以下五个关键点:1)明确事实:申请人需清晰阐述被超期羁押的事实,包括羁押时间、原因和实际释放日期等;2)证明责任:需证明羁押行为的非法性,这通常需要借助法院的无罪判决、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或相关部门的无罪结论;3)损失计算:申请人应详尽列举因超期羁押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4)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了逮捕、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超期羁押即属于此类;5)合理诉求: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明确提出赔偿请求,如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
依据最新版《国家赔偿法》(1994年修订,2012年修正),“赔偿义务机关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赔偿后,应当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或者个人,以及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受害者有权申请并获得赔偿。
总结来说,书写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诉求合理,并要熟悉和引用适用的法律规定,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人确实有权利向有关机关申请并应得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