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何种情况会被送到看守所羁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具体来说,他想了解哪些犯罪行为、司法程序或是犯罪嫌疑人的状态会导致其被送入看守所等待审判。
逮捕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逮捕后,一般会立即送看守所羁押。
拘留阶段: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符合条件:若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但经审查认为有碍侦查,可变更强制措施为羁押。
犯罪性质严重: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的,即使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应羁押。
逃避侦查、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行为或可能,也可能被羁押。
综上所述,看守所羁押主要适用于被依法逮捕、拘留,以及因犯罪性质、行为特点等原因需要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这些决定均需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由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