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是关于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时,根据现行法律,其羁押期限的具体规定。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即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合法羁押时间限制。
立案侦查阶段的羁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表明,在这一阶段,最长的羁押时间可达37天(3+4+30)。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9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因此,此阶段的羁押时间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15天。
审判阶段的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意味着,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或更长。
上诉和抗诉阶段的羁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此阶段的羁押时间为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2个月。
再审阶段的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再审阶段的羁押时间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
综上所述,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受到严格法律规定,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时间限制。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长时间羁押。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时间均为一般情况下的最长羁押时间,实际操作中会根据具体案情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