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出的问题是关于未成年人在被羁押期间应受到哪些特殊保护。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羁押的必要性、未成年人羁押场所的设置、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权利保障、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教育矫正措施以及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心理干预与健康保护。
一、未成年人羁押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1款的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这表明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开羁押,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二、未成年人羁押场所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第62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三、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权利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4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使用体罚、虐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教育矫正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3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得歧视。”第65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矫治措施,帮助其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五、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心理干预与健康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6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心理干预措施,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社会适应能力。”第67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确保其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羁押期间的特殊保护规定详尽且具体,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