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被羁押后是否还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允许涉嫌或被指控犯罪的人在交付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后,在不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情况下,暂时离开看守所,但必须遵守一定的义务和限制。
首先,用户需要明白,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二)可能判处管制、拘役,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四)对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后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的;(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其次,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守的规定,包括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随传随到、不得销毁、隐匿、伪造、篡改证据等。这些要求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再者,取保候审的实施需要有适当的保证方式,包括保证金和保证人。保证金的数额和方式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中有详细说明。
此外,被羁押后的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取保候审,还需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案情的严重性,以及嫌疑人是否有可能干扰证人、毁灭证据或者逃跑的风险。这些因素在《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有阐述。
最后,即使满足上述条件,被羁押人员是否能够成功申请取保候审,还需要视乎当地司法机关的裁量,因为各地对法律的执行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被羁押后是否能取保候审,取决于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行为和司法机关的判断。虽然理论上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具体能否实现则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