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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犯罪被羁押多久?

用户:196****2694 乾县 2024-11-18 17:40 刑事辩护 浏览量: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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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
黄海*律师/18587592398(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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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询问的是在一般刑事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他希望了解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对于不同阶段的羁押时间有何具体规定。

  1. 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 延长期限: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5. 羁押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若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可申请变更羁押方式,如无新的证据,羁押期限不会因为强制措施的变更而延长。

总结来说,我国法律对刑事犯罪羁押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人权的同时确保司法公正。具体时长会根据不同阶段和特殊情况有所调整。如有需要,可随时向专业律师咨询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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