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知道包庇罪在检察院的羁押期限,这个问题涉及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前的拘留或逮捕情况。首先,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其羁押期限通常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应当立即将其送看守所羁押。其次,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再次,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第四,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特殊情况可以监视居住。最后,如果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进入审判阶段,羁押期限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总结来说,包庇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受到刑事诉讼法严格控制,包括侦查阶段的拘留期限、审查起诉期限以及可能的监视居住等,具体时长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