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实际上是在询问刑事诉讼程序中,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羁押在看守所后,通常需要多长时间才会进入审判阶段。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羁押期限和审判流程。
首先,从法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后,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送交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讯问。在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第一百五十六条)。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应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其次,审查起诉阶段,根据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然后,根据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集团诉讼案,以及经过数次延期,最长可能达到十八个月。
总的来说,从羁押到判决的时间可能在几个月到一年左右,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证据收集的难度等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期限规定旨在保障公正审判,防止超期羁押,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保证了司法公正与效率。
综上所述,羁押在看守所的具体天数并不能一概而论,需综合考虑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且每个阶段都有可能因案情需要而适度延长。因此,解答用户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羁押并不直接决定审判的速度,而是由案件的性质和法律程序的正常推进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