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孟凡杰目前被羁押的具体地点。以下是对此问题的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因此,孟凡杰被拘留后,应当被立即送往当地看守所进行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因此,如果孟凡杰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相关信息可能不会对外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此,如果孟凡杰的家属没有收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查询具体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因此,孟凡杰的律师有权了解其被羁押的具体地点,并进行会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如果孟凡杰的羁押超过法定期限,其律师或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或提起行政复议。
综上所述,孟凡杰被羁押的具体地点应由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其家属或律师。如果家属或律师未收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查询具体原因,并依法行使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