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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用户:153****2386 石河子市 2024-11-18 17:37 刑事辩护 浏览量:4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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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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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想了解的是羁押时间如何计算,具体而言,他希望明确羁押的起始日是从何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或者为了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下面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1. 羁押决定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这意味着羁押从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2. 羁押期限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但同时指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说明了羁押期限的具体限制。

  3.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计算羁押期限。”这意味着羁押期限的计算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

  4. 羁押期限的审查与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第一百零七条进一步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羁押期限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这些条款确保了羁押期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超期羁押的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为被羁押人员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

综上所述,羁押期限的计算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从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被羁押人员及其家属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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