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羁押时,有权要求通知其家属。根据中国法律,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一条款明确指出,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嫌疑人家属。
通知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通知内容应包括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这确保了家属能够了解嫌疑人的情况,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一)无法通知的;(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有碍侦查的情形。”这些特殊情况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且一旦条件消失,仍需立即通知家属。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相关人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权利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嫌疑人或其家属认为公安机关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处理。这为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综上所述,嫌疑人被羁押时有权要求通知其家属,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除非存在特定的法定情形,否则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内履行通知义务,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