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所询问的是在没有进行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是否会被羁押,答案是可能的,即便之前未被刑拘,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有羁押必要的,可以建议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或直接决定逮捕。
审查起诉阶段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至第178条规定,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过程。此阶段主要目的是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羁押必要性考量: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关于逮捕条件的规定,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如逃跑、毁灭证据等),即使前期未实施刑事拘留,仍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逮捕,从而实施羁押。
程序正义保障:《刑事诉讼法》第91条指出,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若发现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
嫌疑人权利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第36条强调了辩护权的重要性,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在此期间可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争取变更强制措施。
具体情形判断:最终是否羁押还需结合具体案情由司法机关综合评判。例如,《刑事诉讼法》第82条列举了多项逮捕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等。
综上所述,未经历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审查起诉阶段不会被羁押,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逮捕必要性及社会危险性评估结果。因此,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