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法律框架下,如何依法对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这包括了程序正当性、权利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从程序启动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8条明确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线索,应当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当嫌疑人已经被羁押时,则直接在其所在场所进行讯问。 其次,在权利告知方面,《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理的规定,并保证其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确保嫌疑人知晓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再者,关于录音录像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157条指出:“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要求的案件,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此外,禁止非法取证也是关键环节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违反此规定所获得的证据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针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4条强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方法。”
综上所述,对已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讯问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既要保障司法机关有效开展工作,也要充分尊重并维护好被讯问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在确保公正审判的同时,也体现出我国法治建设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