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首次被送往看守所羁押的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问题。他想了解在第一天进入看守所时,将会经历什么流程,以及在此期间他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护。
程序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出示工作证件。这表明,在第一天,嫌疑人会被送达看守所并接受初步的身体检查,然后进行登记、分配床位等手续,同时会受到警方的讯问。
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意味着在羁押的第一天,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通信与探视权:《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看守所应当保证在押人员与其亲属、监护人的通信和会见。虽然可能受限于具体监管规定,但嫌疑人在羁押初期就有权进行通信或安排探视。
生活保障:《看守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看守所应当保障在押人员的饮食、卫生和必要的文化生活。在第一天,嫌疑人将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且保障被讯问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这确保了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不会在羁押首日受到不当侵犯。
总结来说,第一天被羁押的嫌疑人需要经历拘留、入所手续、初步讯问等一系列程序,同时享有法律援助、通信、探视等基本权益,这些权益由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看守所需确保其生活条件及讯问过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