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诈骗犯被羁押3个月后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和程序进展。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在羁押3个月后,案件仍未审结,需要继续羁押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在羁押期间,公安机关应当积极进行案件侦查,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如果在3个月内案件侦查已经基本完成,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审理后,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诈骗犯被羁押3个月后,可能会面临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等程序。具体进展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侦查、审查、审理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