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在被羁押一年多后是否还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羁押时间已经超过法定期限,且案件尚未办结,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因此,即使羁押时间较长,如果存在上述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如果案件进展顺利,且没有新的证据或情况表明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如果嫌疑人在此期间出现了上述健康状况,可以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重要理由。
综上所述,即使羁押时间超过一年,仍然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但具体能否成功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社会危险性评估以及个人健康状况等因素。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申请,以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