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指定的领取保险金的人。对于保险受益人是否由本人使用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多个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86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因此,保险受益人的选择既可以由本人决定,也可以由其他人代为行使。如果是由他人代为行使,则需要先取得投保人的书面同意,并且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合同关系的处理。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3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应当约定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这表明,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明确并要求受益人遵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未明示,则可能会影响受益人对保险权益的享有。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7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均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意味着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例外情况发生,否则保险公司和受益人都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行为。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5条第一款规定:“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等待期延长或者丧失赔偿金。”
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4条第一款规定:“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的顺序,适用本编有关条款的规定。”这意味着,即使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的确定方式,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可以由本人使用,也可以由其他人代为行使。具体的选择应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以及双方之间的协商进行。此外,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误解或混淆而引发纠纷。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可以由本人使用,也可以由其他人代为行使。具体的选择应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以及双方之间的协商进行。此外,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误解或混淆而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