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关于在羁押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答案在于,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羁押并非绝对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符合条件者仍可申请并可能获得批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其次,即使被羁押,若出现上述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再者,考虑到羁押状态下的取保候审审批更为严格,需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证据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进行了细化,如明确要求公检法机关应充分听取意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
总之,在中国法律框架下,羁押期间确实存在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须满足特定条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践中,能否成功取保候审将取决于具体案情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