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涉及的是在无罪的情况下被羁押长达12年的补偿和法律救济途径。根据中国法律,无辜者被错误羁押后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人身自由赔偿金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这表明,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受害者确实有权利获得国家赔偿。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意味着赔偿金额将依据上一年度全国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数额需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
再者,除了物质赔偿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说明受害者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
第四点,受害方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如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最后,对于长期无罪羁押的情况,除了上述法律途径外,受害者还可能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寻求社会支持,进一步推动案件公正解决。
综上所述,无罪羁押长达12年的受害者依法享有国家赔偿的权利,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可通过法定程序申请赔偿。同时,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非法律手段增加自身权益保护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