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羁押,简单来说,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在等待审判期间,被暂时关押在看守所的一种强制措施。用户可能关心的是这个过程的具体规定、程序、权利保障以及期限等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看守所羁押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自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通知其家属;逮捕后的通知期限为二十四小时。这是羁押的合法前提。
程序合法性:必须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并出具拘留或逮捕证。看守所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权利保障:羁押期间,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享有通信、会见等基本人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辩护律师的权利。
期限限制: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不得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超过期限,侦查机关需向人民检察院报请批准延长。
审判阶段:羁押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确保公正审判。犯罪嫌疑人最终会被送至法院接受审判,如无罪,应立即释放。
总结,看守所羁押是刑事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对公正和人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