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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羁押注意?

用户:168****3442 志丹县 2024-11-16 07:06 刑事辩护 浏览量:6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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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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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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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拘禁的强制措施。用户可能想了解监外羁押的适用条件、程序、期限、监督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1. 监外羁押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规定,监外羁押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病或者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

2. 监外羁押的程序

监外羁押应当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审批。具体程序如下:

  •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监外羁押的,应当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监外羁押建议。
  • 人民法院接到监外羁押建议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 监外羁押的期限

监外羁押的期限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监外羁押手续。

4. 监外羁押的监督

监外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管。有关机关应当定期对其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掌握其动态。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5. 法律责任

监外羁押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逃跑、自杀、自残等行为,或者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监外羁押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监外羁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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