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监狱前羁押”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他想了解在正式进入监狱服刑前,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何种情况下会被羁押,羁押的期限、程序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
羁押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这通常是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羁押。
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法院审理阶段,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
法律程序:羁押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传唤、拘留、逮捕等步骤,每个步骤都必须依法进行,确保程序公正。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辩护权和通知家属等权利。
权益保障:被羁押者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权,同时,其通信、会见律师的权利也应得到尊重。《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看守所应当保证在押人员每日有适当时间休息,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食物,保证在押人员的健康。
监督与救济:羁押行为受到司法监督,如有违法情况,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权申诉控告。《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总结来说,“监狱前羁押”是针对有罪嫌疑且可能危害社会的人,在判决执行前的一种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期间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