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希望了解有关国际贸易交易数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国在这方面的最新立法规定。作为资深律师,我将从国际贸易交易数据的法律定义、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数据安全保护、数据本地化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法律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二、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数据安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四、数据本地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相关的属于管制物项的数据依法实施出口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五、相关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综上所述,我国对国际贸易交易数据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数据安全,合法合规地进行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