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国际贸易纯粹理论”问题,主要想了解在国际贸易中,从法律角度出发,涉及的核心规则与原则,以及中国现行法律如何对这些规则与原则进行规范。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一、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协定;三、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四、中国海关法及进出口管理规定;五、中国关于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1条:“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 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 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该公约由我国于1986年12月11日批准加入,自1988年1月1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3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2条:“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第3条:“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第4条:“国家在沿边、沿海等海关监管区域设海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2条:“国家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第3条:“国务院设立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平等竞争,保护国内产业不受因外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国内市场而遭受的损害,制定本条例。”
综上所述,在国际贸易中,中国遵循着一系列国际规则与原则,并通过国内立法将其转化为国内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这一体系既保障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合法权益,也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法律支持。